中國江蘇網10月14日訊(記者 程遠)為了進一步規範建築市場秩序,保障工程質量,促進建築業健康有序發展,我省住建部門近日出台了《貫徹落實〈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方案〉實施方案》,通過兩年時間,對建築施工中發生的違法發包、轉包、違法分包及掛靠等違法行為採取嚴厲打擊。
  從江蘇歷年的質量安全事故來看,相當一部分事故是因轉包、違法分包、掛靠行為造成的。針對多年來建築市場存在的頑疾,省住建廳成立嚴打建築施工轉包違法分包行為專項行動工作組。對於認定存在轉包、違法分包等4種違法行為的企業和個人,將嚴厲處罰。對查出存在轉包行為的,對轉包和接受轉包的都要進行處罰,其中,接受轉包的按照《認定辦法》中掛靠行為給予處罰,給予工程合同價款2%以上4%以下的罰款,有違法所得將予以沒收。對被查處的違法行為單位和人員,將一律在建築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平臺和新聞媒體上公佈,形成失信懲戒和社會監督機制。
  據記者瞭解,此次專項行動主要針對建設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履職情況;建設工程違法發包、轉包、違法分包、掛靠等違法行為;監理機構監理人員配備、到崗履職情況;施工單位總分包合同是否按規定備案,是否按施工圖設計文件、施工技術標準施工,建築材料是否進行檢驗,是否按照規定編製危險性較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;無資質承接工程、出租、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企業資質證書的行為;檢測單位對檢測數據和檢測報告弄虛作假;從業人員持證上崗、技能培訓是否落實到位等內容進行治理。全省在建、新建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、保障性住房、商品房、軌道交通、市政道路等都在治理範圍之內,檢查方式也將以自查與抽查、明查與暗查相結合的方式。
  2014年9月30日前開工的在建項目,企業自查自糾發現問題且整改到位的,可以免予行政處罰;2014年10月1日後新開工的項目,參建各方應保證無專項治理所列的各類違法行為,並互相監督,檢查組一旦發現違法問題,將依法從重處罰。對排查中發現存在問題的企業,要對其在本地承建的其他項目進行檢查,跟蹤檢查並督促企業整改到位,並防止新的問題出現。除此之外,主管部門還將對當地重點工程,如保障房、棚戶區改造以及城市軌道交通等重大基礎設施工程項目進行每4個月一次全面排查,檢查建設單位的違法發包行為,檢查施工單位的轉包、違法分包、掛靠等違法行為,對檢查發現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理。
  據悉,建設部每6個月將對江蘇的工程項目進行一次督查;省住建廳每4個月對全省工程項目進行一次重點抽查和治理行動工作督查、每2個月組織一次對治理重點內容為主的抽查和專項行動督導檢查;各市、縣(市)建設主管部門每4個月對本轄區內的在建工程項目全面排查一次。
  市民若發現相關違法行為,可通過電話、傳真、郵件進行投訴舉報,投訴舉報電話:025-51868738 傳真:025-51868740 郵箱:  (原標題:江蘇開展工程質量專項治理兩年行動 嚴懲建築施工違法轉包分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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